關于申報河北省教育廳第二屆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通知
科字〔2013〕46 号 簽發人:闫立英
各院(系、部)、各有關單位:
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第二屆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活動的通知》(冀教所[2013]3号)文件精神,我校開始組織申報工作,現将有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成果範圍
參評成果範圍為2006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間的研究成果。參評成果含以下各類成果
(一)已公開出版或發表的研究成果,包括專著、論文、研究報告等(不包括譯著、編著、論文集、教材、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
(二)不宜公開出版或發表,但已被設區市(或以上)人民政府、廳(局)級(及以上)決策、管理部門采用的調研報告、咨詢報告等。
(三)雖未公開出版和發表,但已通過結題鑒定驗收的全國或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立項課題研究成果(以結題鑒定驗收時間為準)。
二、申報參評成果的注意事項:
(一)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則上由第一署名人申報,不可署名靠前者和署名靠後者同時分别申報參評;署名靠後者須在署名靠前者放棄申報參評時方可申報參評,同時要得到署名靠前者書面同意,并将其書面意見附于《申報評審書》中。
(二)項目負責人已故者,可由所在單位代為申報,并在《申報評審書》上注明。
(三)系列叢書隻能以單本著作獨立參評。
(四)多卷本專著要整體申報參評,不能以單卷參評。
(五)立項課題的系列成果或同一主題下的系列論文、研究報告可将系列研究成果“打包”作為一個整體申報參評。非同一課題或主題下的系列成果,不得打包申報參評。
(六)以立項課題成果申報參評者須附上立項通知書、結題鑒定證書和結題證書。
(七)以非中文撰寫的公開出版或發表的研究成果須提交原作品,篇幅不大的須附中文譯文,篇幅較大的須附2000字左右的中文提要。
(八)申報參評成果如獲得過社會效益和學術價值的評價,須出具證明材料。
(九)如研究成果曾獲獎,需附獲獎證書複印件。
(十)如成果曾被引用、轉載,可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本次活動為限額申報,我校名額10項。
三、申報材料及時間安排
1. 《河北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申報評審書》(見附件),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5份複印件。A4紙左側裝訂。
2.參評成果論文類5份,原件1份,其餘可為複印件,複印件包括封皮、目錄、版權頁、正文;著作類均為原件,不少于3部。
3.相關佐證材料5份,1份原件,4份複印件,一律A4紙左側裝訂,加封皮。
4. 申報材料請于2013年11月20日前報送科研處,《河北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申報評審書》及《河北省第二屆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彙總表》電子版發送郵箱kyczdw@126.com中。
聯系人:鄒德文 聯系電話:8076155
附件:相關材料
科研處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