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為切實做好今年畢業生畢業資格、學位獲得資格的審查工作,确保畢業生按時離校,特對畢業生離校前的相關教學工作做如下安排:
1.2021屆畢業生畢業補考時間定在2021年5月13-15日進行。
2.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隻讨論學位授予(包括補授學位)有關事宜,不再讨論畢業生畢業資格問題,請各院(系)提前做好前期相關工作。
(1)學位授予前的畢業資格審查;
(2)核對清楚不能取得或不能按時取得學位、畢業資格學生的情況。要求各院(系、部)涉及到畢業生的所有教學任務必須在6月5日前全部完成。
3.畢業生的課程成績、畢業補考成績的錄入工作在5月24日上午08:00前完成。
4.各院(系)依據專業培養方案,核實畢業生的課程、成績信息、學分信息,是否完成符合相關要求,截止時間5月12日。
5.畢業生目标課的複核在5月27日下午17:00點前完成,各院(系)根據教務處最終公布的目标課程相關信息統計畢業生的目标課達标情況。
6.5月28日教務處公布各專業畢業生應修學分;已修學分、平均績點、公選課學分,課程不及格學生名單。
7.畢業論文、畢業(生産)實習成績須在6月5日前在正方教務管理系統中錄入完畢,并将論文答辯不及格的名單報教務處。
8.各院(系)的畢業生畢業資格審查和學位獲得資格審查須在6月8日上午10:00前完成,将審查結果報教務處。
9.為保證畢業生按時離校,除部分畢業資格和學位資格不确定或不完全确定的同學暫緩發放之外,其餘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将提前發到各院(系),各院(系)于畢業典禮結束後發給學生。不可提前或拖延發放。因證書屬于永久性證件,發放時務必履行簽字手續。
附件:1.2021屆本科畢業生畢業資格及學位資格審查明細表
2.2021屆專科畢業生畢業資格審查明細表
3.2021屆預計畢業生庫
202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