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漢辦和省教育廳《關于委托招募2012年赴泰國、菲律賓、尼泊爾等國漢語教師志願者儲備人員的通知》的文件,河北省教育廳将從全省有關學校選拔招募2012年相關國家的漢語教師志願者。具體的招募對象、招募條件及招募程序等内容詳見國家漢辦及教育廳的通知文件(附件1)。
請各院、系及相關部門符合條件并有意願申報的教師、學生,按照通知要求,于2012年1月4日前将以下材料報送我處。要求外國語學院、文法學院及研究生處統一組織申報,其他院系教師、學生可直接報送。預期不予受理。
1、《漢語教師志願者報名申請表》(附件2)(中英文兩個表,報電子版發送到郵箱);
2、《漢語教師志願者綜合情況審核表》(附件3)(報紙質版)
3、 在職教師要求提供本院、系或部門行政負責人的推薦信;在讀研究生要求提供研究生
處行政負責人的推薦信;應屆畢業生要求提供所在院系行政負責人的推薦信
4、 相關證書複印件。